池州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1626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8】5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学校概况:池州学院始建于 1977 年,始为安徽劳动大学池州地区专科班,1980 年正式定名为池州师范专科学校,1999 年原池州工业学校并入,2002 年原安徽省经贸学校并入,2007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现占地 1959 亩,校舍面积 36.5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094.87 万元,纸质图书 80 余万册,电子图书 75 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近 2000 种。建有安徽省高校唯一的开路电视台。专任教师 633 人,其中正高职称 42 人、副高职称 138 人,博士、硕士学位 570 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 人,省级教学名师 8 人,省级教坛新秀13 人。

  学校现有 15 个教学管理机构: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与法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专业 5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 个,省级重点学科 1 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 个,省级新专业建设点 6 个,省级教学团队 6 个,省级精品课程 19 门。全日制在校生 14178 人。

  学校植根池州、服务安徽、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时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依托现有学科基础,重点建设旅游环境类、文化产业类、材料化工类、机械电子类、经济管理类五大专业群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本科院校。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考试科目

招生范围

 

备注

 

英语

 

2

 

60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综合英语》

文理类

 

师范

 

 

 

 

 

知识产权

 

2

 

25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民法》、《知识产权法》

文史类

 

 

 

2

 

19

公共课:《高等数学》

专业课:《民法》、《知识产权法》

理工类

 

 

 

 

 

2

 

 

 

1

 

 

公共课:《高等数学》

专业课:《民法》、《知识产权法》

符合皖教学〔2015〕3 号文件中退役士兵报考条件,且高职所学专业为医药、化工类或相近

专业不限

 

 

历史学

 

2

 

60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文理类

 

师范

 

旅游管理

 

2

 

60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旅游学概论》《导游业务》

文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

 

2

 

60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管理学原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文理类

 

 

 

 

 

 

市场营销

 

2

 

39

公共课:《大学语文》

专业课:《市场营销学》、《管理学》

文史类

 

 

 

2

 

20

公共课:《高等数学》

专业课:《市场营销学》、《管理学》

理工类

 

 

 

 

 

2

 

 

 

1

 

 

公共课:《高等数学》

专业课:《市场营销学》、《管理学》

符合皖教学〔2015〕3 号文件中退役士兵报考条件,且高职所学专业为医药、化工类或相近

专业不限

 

 

 

 

应用化学

 

 

 

2

 

 

 

30

 

公共课:《高等数学》专业课:《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上册)》

化学、化工、药学、 食品、材料、农林等 专科阶段学过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课程

的都可以报考。

 

 

合计

 

 

375

 

 


  五.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8 年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皖教学〔2015〕3 号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方法

  1.信息采集:

  考生于 4 月 17 日-4 月 20 日到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报名:

  考生持身份证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在 4 月 23 日-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到我校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方可办理缴费、报名等手续。5 月 11 日 8:

  30-16:30 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于4 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报名确认表、其他相关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南楼)报名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厅〔2015〕3 号)文件执行。

  4.缴费: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交纳 120 元报名考试费。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文史类:大学语文和专业课;理工类:高等数学和专业课。公共课 150 分;专业课

  150 分, 总分 300 分。考试内容参考我校公布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5 月 12 日下午 14:30—17:00

专业课

  1.考试地点:池州学院

       七.成绩查询

  5 月 15 日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登记,于 5 月 17 日中午 11:30 前发传真到池州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八.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 65 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递补录取:对于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专升本”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在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二)拟录取公示

  池州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五个工作日)。

  (三)计划调整

  1.退役士兵单例计划如果没有完成,计划将转入原招生专业(市场营销计划转入市场营销文科,知识产权计划转入知识产权理科招生)。

  2.录取过程中如遇招生计划需要调整,将由学校专升本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并报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九.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安徽省教育厅 物价局 财政厅教计【2006】

  15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最终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入学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二)入学复查

  1.新生入学报到后,将按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2.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传真:0566-2748627

  邮政编码:247000

  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监督电话:0566-2748708

  学院网址:http://www.czu.edu.cn

  电子邮箱: zsb@ czu.edu.cn

  十三.本章程解释权属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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