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最低分数线、录取原则、联系方式汇总(四)
三十一、淮北师范大学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5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合格考生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综合考查成绩分数相同,依次参考考生服役期间表现、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5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某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最后一名出现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则按照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若两门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大学语文。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803276;
咨询热线:0561-3803276;0561-3802146;
网址:http://zsb.chnu.edu.cn/
三十二、淮北理工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8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录取细则: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面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免试退役士兵考生依据面试(综合技能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如面试不通过只能参与校外调剂(有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可以增加调剂机会)。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8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61-3128888
电子邮件:572197801 qq.com
网址:www.hblgxy.edu.cn
三十三、淮南师范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863685、0554-6863550(传真)
招生网站:https://zsw.hnnu.edu.cn/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三十四、黄山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9-2546568;0559-2546569
咨询邮箱:2562125732 qq.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hsu.edu.cn
三十五、马鞍山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不低于(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学校确定的分数。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如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不低于(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学校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具体专业课名称详见章程内专业课考试科目表)。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5-2900983、2900997
学校网址:http://www.ma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masu.edu.cn/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黄池路8号
联系部门:马鞍山学院招生中心
三十六、铜陵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25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录取细则:我校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照国家级等次、省级等次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获功等级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25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2-5881020 0562-5881961 0562-5883647(兼传真)
学校网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三十七、皖江工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录取后一名有同分情况则全部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查后,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5222222
咨询热线:0555-5222222、0555-5228888
网址:https://www.wjut.edu.cn
三十八、皖南医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每门考试绩不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共三部分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共三部分成绩,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每门考试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932637;
咨询热线:0553-3932637;
网址:zsb.wnmc.edu.cn www.wnmc.edu.cn
三十九、皖西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面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免试退役士兵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录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如面试不通过只能参与校外调剂(若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将可参与校外普通专业计划调剂)。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与校外调剂。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咨询电话:0564-3305015
投诉与申诉电话:0564-3306173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wxc.edu.cn/
四十、宿州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的录取细则,并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4月2日上午9:00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免试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对同分考生安排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专业课1与专业课2总成绩)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专业课2、公共课1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的专业课单科线为40分,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专业课单科线为50分。
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zs/
联系电话:0557-2875361、287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