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最低分数线、录取原则、联系方式汇总(三)
二十一、亳州学院
最低分数线: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计划内,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首先录取技能大赛获奖面试合格考生。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排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计划内,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录取。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6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学校网址: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bzuu.edu.cn/zzxx/
二十二、巢湖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若出现最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最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出现最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按照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排序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82361303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邮编:238024)
学校网址:https://www.ch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chu.edu.cn/zsw/
二十三、池州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后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计划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2748627;
咨询热线:0566-2748992
网址:http://zs.czu.edu.cn/
二十四、滁州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
4、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
招生办电子邮箱:3526449547 qq.com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二十五、阜阳师范大学
录取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90分的基础上(专业课考试不可缺考),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如考生获奖级别和等次仍相同时,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90分的基础上(专业课考试不可缺考),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时,分别依次参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596225
学校网址:http://www.fy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fynu.edu.cn/bkzsxxw/
二十六、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最低录取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大学语文/高数、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158366/0558-6688900
网址:http://cie.fynu.edu.cn/
招生咨询QQ群:487048795/957804855
二十七、合肥城市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取得毕业证后,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入读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0551-88561222,88560222,88565558
考务咨询电话:0551-88569020
招生办邮箱:zsb ajduc.edu.cn
学院官网:http://www.ajdu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jduc.edu.cn/zsb/
二十八、合肥经济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60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通过资格审核后于3月29日9:00—16:00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高教基地校区(学府路1号)招生办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ahauetc.cn/zsw/index.html公示三天无异议,直接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并结合部队服役期间获奖情况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60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4380133,63858398
招生就业处邮箱:zsjyc hfu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ahaue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ahauetc.cn/zsw/index.html
二十九、合肥师范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同时录取出该专业总计划的15%时,则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参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照考生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74808;
网址:http://zsb.hfnu.edu.cn/
三十、合肥学院
录取分数线:学前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110分(含110分)的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140分(含14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
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2、申请学前教育专业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成绩由笔试*60%+囗试*40%构成,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笔试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2年4月9日-10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3、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须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由笔试*60%+囗试*40%构成,考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查成绩相同,则按考查成绩的笔试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报考“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学前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110分(含11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大学语文、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140分(含14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专业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5、报考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计划”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6、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计划”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原建档立卡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招生网址:www.hfuu.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