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最低分数线、录取原则、联系方式汇总(二)
十一、安徽新华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不单独划线。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试申请材料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3月28日将通知申请免试考生材料的审核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3月30日14:30分组织符合条件免试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不单独划线。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如总分相同,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成绩),若专业课科目一、二成绩全部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公共课中英语科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872818、65872838
安徽新华学院官网:https://www.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
十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非零分、报考英语专业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综合测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和个人素养综合评价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非零分、报考英语专业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大学语文、英语,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913555;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
网址:https://zsxx.aiit.edu.cn/;
招生咨询QQ群:413648257
十三、安徽医科大学
最低分数线: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167746
学校网址:www.ahm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zs.ahmu.edu.cn
十四、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532800、62532900
咨询热线:0551-62532800、62532900
网址:http://cc.ahmu.edu.cn/zhaosheng/
十五、安徽艺术学院
最低分数线:考生必须完整参加2门公共课考试和2门专业课考试,缺一不可。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录取规则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各专业录取规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0%。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考生必须完整参加2门公共课考试和2门专业课考试,缺一不可。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录取规则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执行。各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安徽艺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ahua.edu.cn/zsw。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规则与普通考生录取规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400400
咨询热线:0551—64400400
学校网址:http://www.a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hua.edu.cn/zsw
十六、安徽中医药大学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每门专业课考试成绩达6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加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依照填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单项问题得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照填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单项问题得分高低排序。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每门专业课考试成绩达6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加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加专业课成绩总和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拿学专业按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业按康复评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理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按照中药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照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分数仍然相同者再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8129059 19855187003
学校网址:www.ahtcm.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ahtcm.edu.cn
十七、安庆师范大学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且人数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结合考生技能大赛获奖等级、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结合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6-5300117;5300068
咨询热线:0556-5300117;5300068
网址:https://zsw.aqnu.edu.cn
十八、蚌埠工商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以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以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按照以下位序依次录取:
(1)总分相同时,比较公共课总分,高者优先;
(2)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时,比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总分、公共课总分和英语成绩都相同时,比较专业课科目一成绩,高者优先;(4)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2566580
咨询热线:0552-2566580、2567962
网址:https://www.bctb.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bctb.edu.cn/
电子邮箱:bbgsxy 163.com
十九、蚌埠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两门课程成绩之和≥9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面试分数相同时根据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依序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其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测试分相同时根据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依序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两门课程成绩之和≥9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0552-3177008,0552-3177533
网址:http://zhaoban.bbc.edu.cn/
二十、蚌埠医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同分时,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英语水平、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同分时,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9907
咨询热线:0552-3178336
网址:http://www.bb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