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最低分数线、录取原则、联系方式汇总(一)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8242

一、安徽工业大学

最低分数线:无缺考、单科成绩不为0,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在多个联合培养点都有招生计划,仅按当前联合培养点专业总计划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照考生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无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联合培养点之间不再进行计划调整。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15601;

招生热线:0555-2315351,2315272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

二、安徽建筑大学

最低分数线:专业课总分达到100分及以上且无缺考科目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该专业总计划的10%时,则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8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照考生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达到100分及以上且无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项计划分别单独排序,根据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南校区)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三、安徽科技学院

最低分数线: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550-6732041 6733156(安徽科技学院)025-58235939(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550-3854670(滁州职业技术学院)0551-65425666(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网址:www.ahstu.edu.cn/zs

招生官微:安科之生

四、安徽理工大学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技能大赛的参赛等级、数量、个人排名顺序等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处理办法: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按照先比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632810 0554-6654117

招生网址:https://zs.aust.edu.cn

五、安徽农业大学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1、2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12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核),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录取的免试退役士兵可以继续参加校外调剂。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1、2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12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786135、65786603

咨询热线:0551-65786135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ah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农招生

六、安徽三联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0551-63830736、63826339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830750

学校网址:https://www.sl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lu.edu.cn/

七、安徽师范大学

最低分数线: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获奖级别、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其中:(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100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和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60分的基础上,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

邮箱:asdzsb 163.com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ahnu.edu.cn

八、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2、专业课1、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1509;0553-5733367

招生咨询QQ群:619309042;796829195

九、安徽外国语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4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4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如出现若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学校网址:http://www.ais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isu.edu.cn/zsb

咨询QQ①群:652255152咨询QQ②群:834821389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2号

十、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科目二成绩排序;若专业课科目二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8583277

学校网址:http://www.wenda.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wenda.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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