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计划调整原则及调剂要求汇总(四)
三十一、淮北师范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专项计划、普通计划优先在专业内互调,按照合格生源数调整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如果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计划则调整到另一生源充足的专业。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5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
调剂考生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将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十二、淮北理工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外校生源调剂。
1、校内计划调剂:若专业内计划类别之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计划调入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规则如下:普通计划类、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将未完成计划平均调整到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中(不能平分的优先满足排序靠前的计划类别)。上述各类计划调整结束后,若文理兼招专业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出现计划、生源不平衡,将未完成计划调入同一专业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到计划类别中。
2、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考生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将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十三、淮南师范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某招生专业的某类计划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该专业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专业内计划调整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进行录取,按各专业各类别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调剂条件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②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对应专业的考试科目(4门)完全一致;
③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调入专业的招生范围;
④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录取最低合格线(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2)调剂录取规则:外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经调剂后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仍有空缺,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三十四、黄山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若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免试退役士兵、非免试退役士兵、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中。当普通计划未完成时,若免试退役士兵、非免试退役士兵、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普通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同专业的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2、专业间计划调整:在合格分数线上,我校任何一个招生专业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报考率高的专业,专业间计划调整按各专业报考率依次调整,优先考虑报考率最高的专业。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林学除外)相同,我校林学专业接收报考其他高校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制药、种子科学与工程、中药学、粮食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风景园林专业的调剂生。
调剂录取细则: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如有缺额,可接受填报其他高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
三十五、马鞍山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若专业内各类别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类别。按照专业内各类别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数占专业内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的原则确定调入计划数量,录取生源充足的相关类别合格生源。上述各类别计划调整结束后,若文理兼招专业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出现计划、生源不平衡,将未完成计划调入同一专业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到计划类别中。
2、专业间计划调整:若专业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专业。
规则如下:按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确定计划分配数量。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且专业类别(文、理、艺术、体育)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类相同;
e.专业课成绩(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不低于我校确定的分数线(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调剂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如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后尚有剩余计划,我校接收校外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报考,并重新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十六、铜陵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当招生专业的线上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且该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剩余专项计划调入该专业普通计划;当招生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不足时且该专业专项计划线上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的剩余普通计划依次调入该专业的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比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录取规则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一致。校本部的会计学专业调入的计划最大不超过50人。2022年我校校本部招生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3、外校生源调剂: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和校内专业调剂后,若校内专业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申请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业招生范围,我校将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普通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考生所考公共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且所考专业课科目须有一门与调入专业相同;
e.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2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与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三十七、皖江工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同一专业如出现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文科计划或理科计划生源不均衡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内计划调整,遵从同类别优先的原则,先进行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间,普通文科计划与普通文科间调整,普通理科计划与普通理科计划的调整,再进行专项计划与普通文理间计划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2、专业间计划调整: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考生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e.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任何一门课程为零分。
校外调剂录取办法:符合校外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看大学语文或数学、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分。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将再次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十八、皖南医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同一专业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类别,将剩余计划整合按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类别进行录取。
规则如下:按各类别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类别,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别考生按照本章程录取细则进行分类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在普通录取过程中,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专业计划,原则上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剩余计划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分配。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e.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且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
参加笔试调剂考生接收调剂办法: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课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课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课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共三部分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十九、皖西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外校生源调剂。
1、校内计划调剂:若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整顺序: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普通计划。若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计划调整顺序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整顺序: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2、外校生源调剂:如校内计划调剂后,普通计划仍有空缺,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申请普通计划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含未被录取的有公共课成绩的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的考生;
(2)申请跨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免试退役士兵可不参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如校内计划调剂后,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仍有空缺,将接受校外免试退役士兵调剂。
申请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免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我校对申请退役士兵免试计划缺额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
四十、宿州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某一专业的专项计划或非专项计划生源不足,而其他类别合格生源充足时,空余计划将进行专业内计划调整,计划调整的优先顺序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非专项计划考生,录取规则不变。
2、专业间计划调整:某一专业因生源不足总计划未完成,而另一专业尚有合格生源时,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同类别优先调整,即专项计划优先向另一同类专项调整,非专项计划优先向另一专业的非专项计划调整,而录取规则不变。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整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者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拟调剂的专业考试科目一致,且单科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科资格线。
录取规则:同时满足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阶段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符合报名条件、专业类别、招生专业范围的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我校将组织面试考核,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