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计划调整原则及调剂要求汇总(三)
二十一、亳州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专项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若普通计划没有完成,优先考虑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规则如下: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对应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2、专业间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将按比例调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同类别计划的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3、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满足:
①原高职(专科)专业要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
②报考专业一致,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
③文科、理工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④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课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等条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类别、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二十二、巢湖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外校生源调剂。
1、校内计划调剂:若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若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2、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参加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e.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在60分及以上。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进行调剂。具体录取原则是在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根据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四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具体安排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2)参加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免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进行调剂。考生需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
二十三、池州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内各类剩余计划将按照其他类剩余合格生源人数确定分配比例调入本专业其他对应类别计划中。
2、专业间计划调整:同一培养单位内的各专业剩余计划将按照其他专业剩余合格生源人数确定分配比例调入其他专业对应类别计划中。不同培养单位之间计划不互调。3、外校生源调剂:若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填报普通调剂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调剂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调剂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与申请调剂计划对应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e.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录取规则: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计划类别单独排序,依次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调剂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方案和时间另行发布。
二十四、滁州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如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校外生源调剂。
1、校内计划调剂:当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若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当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若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2、校外生源调剂:若校内计划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我校校外生源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的专业名称与原报考专业相同,且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类别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3)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考生合格线;
(4)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申请调剂的原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如下: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二十五、阜阳师范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校内计划调整:若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到相同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中;若该专业的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整顺序: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普通计划。若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计划调整顺序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整顺序: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报考比例分配(向下取整)。
2、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申请调剂普通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含未被录取的有公共课成绩的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的考生;
(2)申请跨专业调剂的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高等数学或者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校内调剂后,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仍有空缺,将接受校外免试退役士兵调剂。
参加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免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
二十六、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超计划数,该专业普通计划有剩余,将富余计划调至相应专项计划;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未完成则将调至该专业普通计划;专业总计划限额内,根据达线情况,各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优先进行专项计划之间调整,其次进行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整。
2、专业间计划调整:若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照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二十七、合肥城市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某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时,如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专项计划调到该专业普通计划录取。某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时,如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普通计划调到该专业专项计划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导致某专业专项或普通计划未完成时,将空缺计划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遵从同类别优先,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间调整,普通计划与普通计划间调整,择优录取。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各
专业具体调剂计划数按以下规则进行:专业调剂计划数=(专业未录取的合格人数/缺额专业总报名人数)×空余计划数(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优先录取原报考专业与我校专业名称相同的调剂考生,再考虑其他符合条件考生;e.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调剂专业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分数高低为准录取: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两门公共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将参考该同分考生的四门考试成绩,按以下顺序分数的高低为准录取:四门成绩总分→专业科目总分→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关于非免试退役士兵、原建档立卡家庭等公共课考试且成绩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可申请我校调剂,按我校公布的未完成专项计划数单独录取,录取细则同普通考生调剂录取细则。关于免试退役士兵,我校对填报该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剩余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可调整到普通计划执行。
二十八、合肥经济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内计划优先按照专项计划的计划数录取,专项计划三类中如有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先进行三类专项相互间调整,专项计划相互间调整后如还有多余计划调整至专业内普通计划录取,专业内如普通计划生源不足导致的多余计划调整至专项计划录取。
专业内计划调剂规则:未完成计划调出顺序和生源充足调入计划顺序均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专业内计划调整完毕,如有空余计划再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分配至有合格生源的专业录取。
专业间调剂规则:未完成计划调出顺序和生源充足调入计划顺序均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一致,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考生原报考专业门类与我校调剂专业门类相同;
e.按照以下顺序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如我校有空余计划,按照缺额计划录取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考生,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二十九、合肥师范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某一专业如有计划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联合培养单位内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生源充足的专业后,按照普通计划类、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顺序分配,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各联合培养单位间不进行计划调剂。
3、外校生源调剂:若联合培养单位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调剂录取规则: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根据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单科顺序: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三十、合肥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校外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同一专业内各计划类别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后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转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后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
3、校外调剂:若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1)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类调剂,
②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含未录取的原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③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④考生的全部考试科目与我校考试科目完全一致(不含申请调剂免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考生),
⑤各科目成绩必须达我校各项计划类别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不含申请调剂免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考生)。
(2)调剂录取原则与我校各类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相同。
(3)免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调剂:申请此类调剂计划的考生须具备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且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由笔试*60%+囗试*40%构成,考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查成绩相同,则按考查成绩的笔试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是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