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计划调整原则及调剂要求汇总(一)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8099

2022年安徽普通专升本各院校计划调整原则及调剂要求汇总

一、安徽工业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

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如下:若专业内各计划类别之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计划调入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按照普通类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9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将未完成计划平均调整到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中(不能平分的优先满足排序靠前的计划类别)。上述各类别计划调整结束后,若文理兼招专业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出现计划、生源不平衡,将未完成计划调入同一专业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到计划类别中。

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如下:若专业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生源充足的专业。同一培养点内,按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后分配。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仅限于联合培养点内部专业,联合培养点间不进行计划调整。

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的专业类须相同e.申请调剂普通类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原建档立卡计划的,专业课不得有缺考。

(2)调剂录取规则录取规则:在各专业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结合考生志愿,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二、安徽建筑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如有计划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进行取整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生源充足的专业后,按照普通计划类、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顺序分配,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②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③毕业专业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的招生专业范围要求;④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⑤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2)录取细则: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缺额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安徽科技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如果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优先在专项计划间依据各专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调整,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若通过专业专项计划间调整仍有剩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录取。如果专业普通考生计划未完成,且该专业专项计划有未录取的合格生源,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过专业内调整,如果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仍有剩余,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首先按照普通考生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四种类型各自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调整后,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则再进行专项间计划调整,依据为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再调整后,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录取,依据为各专业普通考生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排序,依次按轮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普通考生计划仍有剩余,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进行计划调整。校本部招生计划与各联合培养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互不调剂。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成绩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考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四、安徽理工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计划调整原则:计划各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2、专业间计划调整计划调整原则:A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则转入有合格生源的B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若A、B专业在专业内计划调整后,都没有线上合格生源完成招生计划,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调剂录取细则、成绩排序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

a.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申请调剂的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学校另行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计划缺额择优录取。

五、安徽农业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各专业招生总计划中包含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及普通计划,如各项计划有剩余,则优先调整至该专业有剩余合格生源的其他类型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2、专业间计划调整:若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依然存在合格生源不足情况,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其他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剩余计划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他专业。

3、外校生源调剂:若我校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e.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

f.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组织面试考核。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安徽三联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如果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任一方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专业内调剂时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均可互调,否则将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分别调至生源充足专业的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上进行专业间调剂。专业内计划调剂规则:未完成计划调出顺序和生源充足调入计划顺序均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专业间调剂时,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任一方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依然可以互调,保证线上合格生源录取。如果依然未完成招生计划,再组织外校生源调剂。专业间调剂规则:首先在各类内调剂,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其次在各类间调剂,未完成计划调出顺序和生源充足调入计划顺序均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要求如下表:

2201.png

2202.png

调剂录取细则: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符合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填报我校,如考生所学专业符合我校对考生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如果通过资格审核,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择优录取。考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安徽师范大学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内各类别计划若因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依次分配给合格生源充足的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各专业若因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分配给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名称一致、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调剂、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公共课达到省控合格线、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我校考试科目一致且达到我校专业课合格线,同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

八、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超计划数,将该专业未完成普通计划调至相应专项计划;若普通计划有合格生源且专项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至该专业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若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汉语言文学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英语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财务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和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旅游管理类、电子商务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和自动化类、学前教育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教育学类、电子信息工程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和自动化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接受调剂专业范围为体育类;

e.调剂考生成绩要求达我院合格线,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调剂录取依据以公共课总分成绩为准,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考生须满足上述条件的c和d条款外,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安徽外国语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如果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任一方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专业内调剂时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均可互调,否则将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分别调至生源充足专业的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上进行专业间调剂。

专业内计划调剂规则:未完成计划调出顺序和生源充足调入计划顺序均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任一方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普通计划和各专项计划依然可以互调,保证线上合格生源录取。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整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统计,剩余计划按生源报考需求分配到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高职(专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同时也接收其他学科门类调剂(说明:日语、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酒店管理11个招生专业可调剂学科门类为:文学、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农学、理学;视觉传达设计可调剂学科门类为:艺术学)。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受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十、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计划调整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专业内计划调整:若某个专业的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中有未完成的计划,将剩余计划调整到该专业其他有合格生源项中,按该项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调整总体顺序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普通计划。

2、专业间计划调整:各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某专业计划仍未完成,将剩余计划按专业线上生源数占线上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到相应专业,同类别优先调整。再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门类相同。

调剂录取规则: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成绩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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