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政编码:241000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1.招生对象: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时间: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3.报名办法: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4.若考生是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三等功及以上立功退役士兵,除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报名网站报名外,请于4月2-4日登录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点击“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网上管理系统”,用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与登录,勾选“立功退役士兵”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退役证、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和民政部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笔试考生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名单为准,获奖等级需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证书公章须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方可参加我校面试。面试考生,除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报名网站报名外,请于4月2-4日登录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点击“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网上管理系统”,用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与登录,勾选“面试考生”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一份最高获奖赛项证书,面试考生获奖赛项所属大类严格按《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面试招生专业及要求》执行(见表1)。面试考生注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上传证明资料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将在面试考生获奖赛项资料上传截止后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公布审核通过的拟面试考生名单及《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录取人数各专业不超过我校2021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
表1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面试招生专业及要求
6.报名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4月2日17:00。
七、考试
考试组织: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成立领导组及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1.专升本面试: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免笔试。学校将针对学生奖项所属专业大类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将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对获奖技能进行面试,录取人数各专业不超过2021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面试时间及具体办法按《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公布)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面试通过后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面试考生不参与调剂,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面试未完成计划转入所在专业笔试计划。
2.专升本笔试: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科目两大类。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各专业考试科目按2021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执行(见表2),考试大纲另行发布,详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表22021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笔试)
考试(笔试)时间:
考试地点: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在安徽工程大学校内(芜湖市北京中路),具体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课科目准考证请自行于4月12日-16日在“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网上管理系统”打印。
违规处理程序及办法: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阅卷:公共课试卷评阅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试卷评阅工作由安徽工程大学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科目评卷组,负责相应科目的评卷工作。学校从相关专业抽调评卷教师封闭评卷,每组设一名组长,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工作在考生姓名、考生号密封的条件下进行。
成绩公布及查分: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学校将在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公布考生专业课科目成绩。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查分申请,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在纪委监督下统一查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询成绩无误的,学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详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八、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号)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于参加笔试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共课实行单独划线。
在实际参加完成四门科目考试的考生中,公共课合格且各专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位于前85%(含85%)方有资格参与我校录取和调剂。录取规则为:在有资格参与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分,各专业按照拟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如拟录取考生总分为平行分且超出拟录取计划数,按照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的顺序及分数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拟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在不能完成专业招生计划时,专业剩余计划按培养地点进行内部计划调整,原则上调整到报考比例最高的专业,录取规则同第八条第3项。
5.在计划调整后,若有专业计划未完成,根据文理分科原则,接受报考本校生源(含联合培养)调剂申请,调剂要求详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在公共课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按照公共课科目1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调剂考生两门公共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拟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生源调剂。
6.面试考生按《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面试工作方案》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http://zsb.ahpu.edu.cn/)。
7.对于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按《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8.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在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9.拟录取名单向省考试院上报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本章程公布学费属2020年标准,供参考,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其他须知
新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能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
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
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2871043,实名举报信箱:zsb@ahp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工程大学所有普通专升本考试信息将通过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http://zsb.ahpu.edu.cn/)发布,广大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本章程由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2871043
学校网址:http://www.ahpu.edu.cn招生网址:http://zsb.a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