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150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 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 通知》皖教秘发([2018]48 号)及《安徽省 2019 年普通高 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19〕51 号) 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 2019 年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保 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安徽省教育 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黄山学院,部标代码为 10375,注册地址为 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 39 号(邮编 245041)。

  我校为公办本 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安徽省教育厅,培 养包括普通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 类专门人才。学校有率水、横江 2 个校区。 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均在率水校区(黄山市屯溪区 西海路 39 号)。

  二、招生机构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成立以 黄山学院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 招生办、监察审计处、旅游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文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升本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19年黄山学院专升本

  四、招生对象

  (一)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 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 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关于退役士兵政策,详见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 号)

  五、报名 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4 月 28 日-29 日(8:3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黄山学院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 B 楼 3 楼) 报名费:120 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报名材料:我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报名时需 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专升本招生 报名信息表一份。 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 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一寸彩色证件照 2 张,4.退伍士兵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同时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 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三)5 月 10 日 8:30—11:30、14:30-16:30 到黄山学 院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 B 楼 3 楼)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工作由黄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见下表。

  2019 年黄山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科目

2019年黄山学院专升本

  (三)考试内容:参照我校制定的考试大纲(见附件)

  公共课 150 分。旅游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汉语言 文学专业专业课 200 分,总分 350 分。学前教育专业专业课 和技能测试(专业课 200 分、技能测试 50 分)共 250 分, 总分 400 分。 (四)考场:设在黄山学院率水校区。 (五)考试时间:2019 年 5 月 11 日-12 日 11 日上午(9:00—11:00):公共课 11 日下午(14:30—17:00):专业课 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 ):技能测试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以后登录黄山学院校园网查 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 5 月 19 日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申请查分,须持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黄山学院招生办填写《查分申请表》 后查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 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 查分过程中,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我校于 5 月 19 日 上午组织统一查分,5 月 19 日 14:30-16:00 对有误的进行反 馈,无误的将不另行通知。

  七、免试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 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 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经过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 厅[2015]3 号)的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于 4 月 29 日 11:30 前提交《2019 年黄山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免 试申请表》,交验证书或原始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一份)(逾 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9:30-11:30 在我校面试(逾期不参加 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 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及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 5 月 11 日的考试。

  八、录取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 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一)优先录取免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

  (二)线上合格考生(专业课按 1:2 划定资格线且最低 不得少于 100 分),分专业根据其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按计划录满 60 人为止(含免试面试合格考生)。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 60 名的全部录取(若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需报教育厅审批后 录取)。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参加考试的合格考 生中根据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 (四)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 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工作于 5 月 28 日前完成。考 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黄山学院网站查询录 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 6 月发放录取通知 书)。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 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 学费标准相同,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 有关就业政策。

  十、报到与入学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 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我校报到,报到时不能提 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 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健康情况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 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 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

  (五)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 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 难补助等政策。

  十一、咨询电话:0559-2546568;0559-2546569

  十二、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选拔原则,由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

  申诉电话:0559-254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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